贵州贵阳市环保局抓“三同时”出重拳
置贵阳市环保执法人员多次现场检查,依法取证、责令整改不顾,四川蓝剑集团(贵州)瀑布啤酒有限公司长期违反“三同时”有关规定,违法生产、违法排污,于8月3日再次接到贵阳市环保局责令其停止生产的文件(筑环通字2005(88)号)后,置若罔闻,仍拒不改正。为应付检查,该企业将生产时间由白天改为夜间。8月9日晚,贵阳市环保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其进行夜间突查时,当场抓获其环保设施未建成就进行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对此,贵阳市环保局于8月11日对四川蓝剑集团(贵州)瀑布啤酒有限公司正式下达了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告知书。今后,贵阳市环保系统将继续加大对此类违法现象的查处,使省委九届七次全会、市委七届十四次全会有关精神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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