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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马片区金西大道延伸段道路工程环评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09-12-30 8:53:17    |    阅读数:    |    网友评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将“贵阳市三桥马王庙片区金西大道延伸段道路工程”建设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贵阳市三桥马王庙片区金西大道延伸段道路工程
二、项目概况:本道路起点坐标为x=2944650.269,y=360919.885,终点坐标为x=2940468.769,y=362047.979,道路全长4434.369m。道路规划为城市级主干道,桩号K0+000~K0+860道路宽60m,K0+860~K4+434.3693道路宽40米,双向六车道,设计行车速度60km/h。
三、施工期环保措施
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为减少施工噪声对沿线环境,特别是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规定要求,施工区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l2523-90)规定标准噪声限值。
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增大机械噪声。振动大的设备使用减振机座。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
在声环境敏感点附近,应尽量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并把噪声大的作业安排在白天,施工时应尽量避开夜间休息时间,22:00至第二天6:00期间应停止施工,如因连续作业确需在夜间施工的,应在开工前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并公示,取得居民的谅解。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应特别注意施工扬尘的防治问题,须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以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在建筑物周围设置围栏、围网,建筑材料轻装轻卸;车辆出工地前尽可能清除表面粘附的泥土等;运输石灰、砂石料、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上应覆盖蓬布。施工场地、施工道路的扬尘可用洒水和清扫措施予以防治。砂土等堆放场尽可能不露天堆放,如不得不敞开堆放,应对其进行洒水,提高表面含水率,起到抑尘效果。
3、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在项目低洼处设置沉淀池,处理能力10m3/d,施工废水经澄清后全部回用。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无生活污水排放。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弃土全部外运至金阳新区建筑渣土回填场。
5、生态保护措施
合理规划,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以减少对沿线植被和动物的影响,施工结束后结合道路绿化规划,对地表植被进行尽量恢复。
四、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预测评价结果,对受道路噪声影响较大的敏感点,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置声屏障,安装双层隔声窗,加强绿化等措施,降低道路交通噪声对其的影响。
通过加强交通管理,如在环境保护目标较多的敏感路段处设置禁鸣标志,限制重型车辆通行,做好路面养护,保证平整度等措施,有效控制交通噪声污染。
建议规划部门不要批准道路红线两侧200m内修建学校、医院等对声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建筑物。若一定要建,则其声环境保护措施应由建设单位自行解决。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尽快实施道路沿线绿化工程,利用植被净化空气,选择吸收扬尘和NO2能力较强的树种在道路两旁种植。
加强运载散体材料车辆管理工作,明确要求采取加盖棚布等封闭运输措施。加强对道路清洁的维护。
加强机动车的检测与维修使在用车经常保持在良好的状态,以减少尾气污染物的排放。大力推荐使用清洁燃料。
建议规划部门在道路邻近两侧,不应再增建敏感点,第一排建筑物应尽量向后退缩,与道路保持一定的距离,这在一定程度可缓解机动车尾气与扬尘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
3、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实行雨污分流,污水通过市政管网收集排入截污沟,禁止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做好初期雨水导排工作。
严禁各种泄漏、散装超载的车辆上路行驶,防止道路散失货物造成水体污染。运载危险物的车辆应报相关部门检查批准后方可通行,并须严格监督,防止事故发生。
4、景观保护措施
加强对沿线自然生态景观的保护,设置保护标志,禁止过往车辆和行人对其破坏。对道路隔离绿化带、两侧绿化带的恢复植被,要派专业人员定期浇水、修剪、去除病虫害,保证其正常生长。道路和沿线的交通附属设施,如路灯、交通标志等,要定期清洗表面的灰尘,减少视觉污染。
5、文物遗迹保护措施
拟建项目附近无文物遗迹保护单位,在地基开挖时,若发现地下文物,应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上报文物保护部门。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到环评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2、主要事项:
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④如需了解报告书的详细内容,可到贵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索取。
七、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为了是该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请您参与项目的环境决策,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环评单位:贵阳市环境保护研究,建设单位:联系人:彭园花  电话:0851-5980245   Email:gardenpeng@126.com。单位地址:贵阳市青云路304号
2、建设单位:贵阳云岩新纪元基本建设投资开发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欧幸,联系电话:(0851) 6679039。
评单位:贵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建设单位:贵阳云岩新纪元基本建设投资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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