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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问责规定 切实落实问责制度
白云区环保局传达学习《贵阳市“三创一办”工作问责规定》
发布时间:2010-3-19 11:24:17    |    阅读数:    |    网友评论:
2010年3月15日,白云区环保局组织学习贵阳市两办印发的《贵阳市“三创一办”工作问责规定》。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习,局党组书记、局长邓胜元主持学习会议。
区环保局副局长王胜祥同志在会上传达了市委、市政府《贵阳市“三创一办”工作问责规定》的通知,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深入学、反复学,深刻领会,融会贯通,抓好贯彻落实。
与会同志紧密联系当前的环保工作和“三创一办”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地讨论,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贵阳市“三创一办”工作问责规定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和协办2011年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工作部署落到实处,通过建立“三创一办”工作问责规定,将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切实做到“有责必履、失职必究、问责必严”。
最后,局党组书记、局长邓胜元强调每一位干部职工要全身心投入到“三创一办”工作中来,从身边小事做起,爱护环境,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减少白色污染,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保护生态环境;树立绿色消费理念;当好义务宣传员,“大手牵小手”,让子女、亲友和更多的人理解、支持和参与创建工作;当好义务监督员,对身边的不文明行为或破坏环境行为积极进行劝阻。并要求依据贵阳市“三创一办”工作问责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白云区环保局“三创一办”工作问责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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