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清镇市百花湖乡、修文县扎佐镇、小箐乡、六屯乡、六广镇、乌当区百宜乡、息烽县温泉镇自被省厅确定为省级生态示范乡镇以来,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省级生态示范乡镇指标体系并结合自身情况,编制了建设规划,按照规划有条不紊的开展创建工作。在创建过程中,各乡镇党委、政府将生态示范乡镇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同时,发挥政府在生态创建中的协调作用,提高服务保障力,把好发展过程中招商引资的生态关,严禁高污染、高能耗企业进入,结合自身特点,积极探索适合自己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同时,各区县(市)环保局积极配合、协调,加强指导,担当起各乡镇的环保顾问,尽力做好服务工作。通过省级生态示范乡镇的建设,普及了生态环境知识,构建了公民的生态意识,调整了产业结构,进一步发展了生态产业,森林覆盖率进一步增加,促进了生态环境良性循环,改善了人居环境,增加了农户的收入,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
根据省环保厅的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在近期对以上七个乡镇创建省级生态示范乡镇的工作进行了验收,通过现场检查和资料查阅,清镇市百花湖乡,修文县扎佐镇、小箐乡、六屯乡、六广镇、乌当区百宜乡共六个乡镇达到省级生态示范乡镇的验收标准,现我局正按程序向省厅进行申报。
结合贵阳市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各乡镇对生态乡镇的创建工作应持之以恒坚持下去,实现生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努力创建国家生态乡镇。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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