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环保局运用组织手段优化环保队伍建设
南明区环保局充分运用组织手段,利用3个“促进”不断提升环保队伍素质,为推进辖区环境污染防治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是利用集体考勤制度促进队伍素质建设。
区环保局领导班子坚持利用每日一次的集体考勤时间不断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首先,针对当前的具体任务,将今后工作的重点、程序和规范等信息从不同层面进行公开传达,对工作中出现的不足和差错及时分析、不断规范;其次,积极交流学习过程中的心得体会,鼓励全体干部职工从实际工作中查找不足。在日积月累、潜移默化中,提高队伍的宏观意识和学习自觉性,从而达到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的目的。
二是利用工作运行模式促进内部督察能力建设。
坚持大处着眼,小处入手,用精到细致的工作,推进长远目标的实现。按照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分解、确定年度工作目标。根据目标落实的轻重缓急,结合常规任务制订每月的工作计划,按月对各业务科室下达具体任务,形成“月初给任务,月中要进度,月底出结果”的运行机制。同时大力改进督察制度,不断强化内部督察,建立由分管局长分包指导、纪检监察人员查处跟上、局长本人随时介入的波浪式监督体系。做到责任到位、督导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每项工作快捷高效地落到实处,以量的真实积累推动质的不断飞跃。
三是利用社会监督体系促进队伍工作作风建设。
以防微杜渐举措推动依法行政建设。环保部门的权威来自严格的执法规范和清廉公正的工作作风。为彻底转变执法队伍的工作作风,有力查处违法乱纪行为,在巩固完善内部督察制度的同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效能督查、局长信箱、聘请“软环境”监测员的作用,受理社会各界对我局行风建设、效能问题的投诉,通过发放民意调查表、召开民主座谈会、设置民主意见箱等各种形式,本着“有诉必理、有理必果”的原则,及时、公正地予以处理,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强大的监督力量、快速的反应机制和严格的惩治制度,改善了队伍作风,增强了行政执法能力,为“依法治区”的贯彻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编辑:杨钧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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