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命之源,为了保护花溪区饮用水源,我区一是重投入,狠抓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1988年,我区建成了全省首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及配套截污管网,城区生活污水得到了有效截流处理,该工程当年被原国家建设部和原国家环保局评为“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项目”。结合花溪旧城改造,我区又陆续筹措资金2000余万元,相继完成了南大街截污工程、花溪二期污水工程等截污管网工程。近年来,我区又再次抓住贵阳市实施“南明河三年变清工程”的机遇,筹措资金3.3亿元,建成花溪课米田污水处理厂,以及花溪十里河滩、养牛及洛平片区截污管网等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基本实现了花溪城区及风景中心区截污管网全覆盖,目前,我区城市生活污水截流处理率达95%以上,有效保护了花溪河水环境质量。二是重点抓好“十里河滩”、花溪水库、阿哈水库、松柏山流域的综合整治。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及指挥下,依法取缔平桥景区至螃蟹井沿线违章占道经营237起,拆除了违法建筑219户(面积约37350平面米)、违法乱建摊棚8个(面积约361平方米);打捞河面漂浮物、水草、白色垃圾14吨;投入资金30万元,对拆除地段进行植被恢复;投入2300万元进行河道清淤;取缔花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15户农家乐,拆除上水村中曹水厂引水管上的违法养猪场,拆除违章建筑5000余平方,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在花溪水库、阿哈水库、松柏山水库设立了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131块,设置的阿哈水库保护区围栏5760米,拆除了松柏山水库库区8000 平方米的违法违章经营建筑,有效保护饮用水源。三是切实加强陈亮河小流域环境整治。近年来,我区切实加大了对陈亮河流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关停了沿河违法型砂开采点,并实施生态植被恢复工程;通过下达限期治理任务和不定期巡查,实现沿岸11家洗砂场洗砂废水闭路循环,不再外排入河;完成7.2公里河段的河岸绿化整治,并建设5道拦河坝增蓄泥砂,有效改善了陈亮河水质。四是实施生态修复工程。近年来我区生态林业建设共完成退耕还林10余万亩,天然林保护工程封山育林3万余亩,义务植树200余万株,森林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基本建成青岩油杉保护区;累计实施松柏山水库、青岩河、陈亮河等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100余平方公里,全区水土流失得到了有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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