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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环保局认真贯彻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督促房地产企业缴纳排污费
发布时间:2010-7-9 16:44:38    |    阅读数:    |    网友评论:

为认真贯彻落实《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贵阳市创建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总体要求,督促辖区各房地产企业完善环保手续,白云区环保局在今年将我区房地产行业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

经过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的排查,2007年以后的房地产建设项目涉及恒大地产贵州置业公司、合众置业公司、华阳地产公司等1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包括南湖丽水铭城、帝佳苑、中天托斯卡纳等共计19个房地产开发项目。随即我局对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下发了《关于限期补办环保手续的通知》,要求以上企业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申报2007年以来的排污情况。截止到近日,贵州贵铝华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和恒大地产贵州置业公司2家企业已办理《排污核定通知书》;德成房地产开发公司、华阳房地产公司、中天城投集团等3家企业已交《排污申报表》;贵财地产公司、七冶地产公司、合众置业公司等6家企业已领取《排污申报表》。但是还有金兴地产公司、黔灵山水房地产开发公司、福鑫房地产开发公司等5家企业尚未办理任何手续。

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使我区排污费征收范围得到了进一步扩大,排污费收入进一步增加。我局将继续加大监察执法力度,敦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排污费,并督促各房地产企业完善环保手续,做绿色、环保的房开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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