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白云区大气环境管理,深入推进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各项工作,切实改善我区环境质量,根据《贵阳市开展“除扬尘降噪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和我区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工作部署,白云区从“六方面”开展工业烟(粉)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一)加大烟(粉)尘污染企业技术改造力度,推进企业烟(粉)尘污染整治。
一要结合我区开展的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和排污申报工作,对我区烟(粉)尘污染企业进行摸底和排查,确定我区烟(粉)尘污染整治重点企业,重点对排污口不规范、没有污染治理设施、烟(粉)尘排放超标超总量排放的企业进行集中整治,有序开展整治工作;二要围绕提升企业技术创新(改造)水平,对符合国家产能政策、具备技术改造的企业,要引导企业采用污染治理新技术、新设备等对烟(粉)尘污染进行综合整治,切实减少全区工业烟(粉)尘排放量。
(二)取缔违法燃煤锅炉,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利用步伐。
以开展环境监察“回头看”工作为契机,要加大对我区烟尘控制区的巡查力度,对我区烟尘控制区内的非法燃煤锅炉、燃煤装置坚决予以取缔。结合开展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黑烟污染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各乡镇办要对辖区内交通干道沿途两侧燃煤锅炉及利用木材、工业废弃物边角料作为燃料的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相关情况。对未经环评审批的违法企业、对偷排黑烟、超标污染物排放的企业,报区环保局依法立案查处。同时加强对合法燃煤锅炉的监管,促进锅炉废气有效治理,确保锅炉废气达标排放,并从技术、资金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利用步伐。
(三)联合执法,对扬尘污染实施综合整治。
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要建立扬尘污染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我区储煤场、原料场、采矿(砂)场、工业渣(堆)场、工业生产中的无组织排放粉尘等扬尘污染源进行集中整治。对合法企业各职能部门要督促企业采取喷淋等有效措施控制生产中产生的扬尘,切实解决扬尘污染。对没有环评等合法手续、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储煤场等产生扬尘污染企业,由区开展工业烟(粉)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牵头,区属各职能部门依法进行取缔(具体整治时间由区开展工业烟(粉)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部门排查情况决定)。
(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步伐。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部门工作职能和我区实际,制定部门《开展工业烟(粉)尘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对我区涉嫌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的企业,尤其是对水泥、冶炼等高能耗行业进行排查,对确定为落后产能和工艺的企业,按程序坚决依法予以关闭(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区开展工业烟(粉)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加强环境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采取日常监察、突袭检查、夜查结合等形式,对我区金属冶炼、水泥、化工等行业进行重点监管。着重加强对烟(粉)尘污染脱硫除尘设施的监察,对设施不正常运行或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污染物治理设施、使用旁路偷排、烟气连续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纠正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观念,创造一个企业合法经营、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同时加强烟(粉)尘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督促中铝贵州分公司等企业完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和数据上传工作,不断完善我区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管手段,有效监督重点污染企业烟(粉)尘等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六)对超标超总量排放的企业下达限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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